悉尼事故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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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13 October 2026
关于本网站
本网站由 Motor Claim Management Pty Ltd(ABN 87 660 165 104)运营,营业名称为 MotorClaim Accident Management,服务范围为大悉尼地区。
本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
本网站全部内容均为关于我们服务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构成针对您保险保单的建议。您是否有权获得代步车及适用何种条件,取决于事故具体情况和相关保单。我们会逐案评估,并在安排任何服务前向您说明结果。
EXC Law Pty Ltd 可能提供免费初次咨询,须符合资格及该律所的委托条款。后续法律工作与收费以该律所的费用披露及协议为准。本网站仅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 您是否可以选择持牌维修商,取决于保险保单及索赔方式。我们可协调 Crash Solutions P/L 或您指定的合资格维修商,并在预约前说明相关限制。
“无需您承担费用”的含义
如您符合资格,且事故责任已获接受或确立,我们会向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追偿合理的拖车、维修及代步车辆费用。追偿结果不获保证。签署前,我们会说明您的义务,包括追偿未成功时可能出现的情况。 符合条件的非责任事故可能适用 $0 自付额安排。责任事故如保单允许自行选择维修商,且由我们完成维修,可获评估免除自付额或最高补贴 1,000 澳元;具体安排须在开工前确认。 租车协议另列用车义务、适用的车辆损坏自付额及手续费、过路费、罚款和归还要求。
我们会逐案评估,并在安排服务前与您确认。如您使用代步车,所签署的租车协议会列明您的义务,包括代步车在您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时适用的自付额和手续费。签署前我们会向您说明协议内容,并向您提供副本。
根据您的合理需要安排相近的代步车辆,须符合资格,并视车辆供应情况而定。 代步车辆可在合理的维修或全损结算期间使用,须遵守租车协议并持续符合资格。如需延长,请在约定归还日前联系我们;续期须经同意。
MotorClaim 不会因用油或归还油量差异收取燃油费用。根据租车协议,过路费向租车人收取,交通罚单会转至租车人名下。网站摘要不能替代您签署的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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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提供准确的信息。保险理赔会根据您提供的内容进行申报,不准确的报告可能影响您的案件。授权书必须由车辆登记车主本人填写并签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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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tor Claim Management Pty Ltd。ABN 87 660 165 104,ACN 660 165 104。电话 1300 255 588,全天 24 小时服务。服务范围为大悉尼地区。
